加入收藏   在线问答
宝鸡恒企会计培训学校

宝鸡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咨询详情

宝鸡恒企会计培训学校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分析

录入:宝鸡恒企会计培训学校  时间:2019/6/17
摘要: 宝鸡恒企会计培训学校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分析,有兴趣的会计人士可以来看下哦!

只要有坚强的意志力,就自然而然地会有能耐、机灵和知识。宝鸡恒企会计培训学校精选了中级会计职称《经济法》知识点,让您在日积月累中圆梦中级会计师。

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

(一)纳税地点

(二)纳税方式

1.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“不具有法人资格”营业机构的,应当“汇总”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。

2.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,“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”企业所得税。

(三)纳税申报:

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,分月或者分季预缴,年终汇算清缴,多退少补。

(1)分月或分季预缴

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,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,预缴税款。

(2)汇算清缴

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“5个月内”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,并汇算清缴,结清应缴应退税款。

(3)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,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。

(四)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

1.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情形:

(1)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;

(2)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;

(3)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;

(4)虽设置账簿,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、收入凭证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,难以查账的;

(5)发生纳税义务,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,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,逾期仍不申报的;

(6)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,又无正当理由的。

2.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所得税

应纳税额

=应税收入额×应税所得率×企业所得税税率

=成本(费用)支出额÷(1-应税所得率)×应税所得率×企业所得税税率

你必须非常努力,才能看起来毫不费力。让宝鸡恒企会计培训学校陪伴你,高效备考,坚持学习。宝鸡恒企会计培训学校为大家准备了中级会计考试知识点总结,大家要坚持学习哦!

宝鸡恒企会计培训学校http://baojihq.91soxue.com/

上一篇: 企业会计的日常工作有哪些?     下一篇: 宝鸡会计培训学校-财务工作的的五个小技巧

课程分类

在线客服

 方式一:电话咨询(8:00-21:00)

132-5977-8861

 方式二:在线报名 在线咨询

网上报名     在线咨询

 方式三:留言咨询(专业老师回复)

  • * 姓名:
  • * 电话:
  •  Q Q:
  •  内容:

学校动态

在线问答

学校首页 | 学校简介 | 开设课程 | 学校动态 | 学校师资 | 学校相册 | 在线问答 | 网上报名 | 联系我们
Copyright 2015 © 宝鸡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vied 豫ICP备12023013号 技术支持:91搜学网